白永林:深化司法改革的有效举措

2017.08.07 12:50 榆林日报 白永林

文/白永林

榆阳法院建立办案“速裁”机制,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这一举措,盘活了审判资源,提升了审判质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破解了“案多人少”难题。我们为这一改革举措叫好点赞!

盘活了审判资源,均衡了审判工作。榆阳法院仅有34名一线法官,承担一年约2万件的办案任务,无疑处于“案多人少”尴尬境地。深化司法改革,探索办案“速裁”模式正当时。按照“敞开大门收案,满足群众诉求”的理念,探索建立办案“速裁”的体制机制,既考虑到各业务庭的特性,又考虑到合理利用审判资源,让闲散人员“动”起来,留给太“累”法官缓冲的时间,有效解决了司法资源相对不足问题。

打破了办案常规,提升了审判质效。该院将大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由“速裁”庭集中审理,赋予承办法官对案件处理、制作、签发法律文书的决定权力,诸如刑事“速裁”案件,开庭时间突破规定限制,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一般7个工作日审结,采用格式化的法律文书,做到当庭宣判。民商事案件“速裁”,经当事人同意,答辩、举证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开庭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只要对案件事实无争议,就简化办案程序。这样让办案全程提速,破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既是案件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员额法官责任制的具体落实。

借助了社会力量,助力办案“速裁”工作。人民法院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借助社会力量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就是一切依靠群众,一切相信群众的具体体现。俗话说,自古能人在民间,绝大部分矛盾纠纷是在相互交往中产生,往往是憋着一口气。借用社会力量调解矛盾纠纷,有利于“情、理、法”的兼顾,很容易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一般在10日内调解完毕,最长不超20日,既息事宁人,又重归于好,避免了“后遗症”,满足当事人的诉讼要求。可以说,“速裁”办案更好地慰藉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尽快修复社会关系,对被告人心理上也是一种解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