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机关单位应成老赖生存“禁地”

2017.11.24 16:47 本网原创 云霞

黑龙江一名干部因欠巨额债务未偿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看法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当地组织部门回应,将对该干部职务进行调整。(11月13日法制晚报)

云霞:机关单位应成老赖生存“禁地”

借钱还账,天经地义,这是为人处事最基本的信用。可黑龙江这名乡镇副书记,借人钱财数百万不还,居然耍起了老赖,连最基本的公民底线都“失守”了,如此不顾及债权人利益,玷污党员干部形象,真令人唏嘘不已。这样的干部,还适合在机关单位任职吗?

一直以来,老赖现象时常见诸报端,如果是普通群众之间纠纷倒也罢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置,为债权人伸张正义,将失信人员纳入“黑名单”,使其在乘坐高铁、飞机等方面受到限制,让当事人付出代价,同时也能产生倒逼和警示效应,防止更多人步老赖后尘。

可是,如果党员干部耍起了老赖,事情恐怕就没这么简单,毕竟,干部的身份特殊,是国家的执政者,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主力军,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应比普通群众有更强的自律意识,在法纪面前彰显正义形象,绝不触碰法纪底线,为广大群众当好表率。如果干部当起了老赖,无疑是最糟糕的负面“示范”。

现实生活中,偏偏有少数干部不把自己当干部看,自我要求一降再降,不向优秀党员干部看齐,而是自甘堕落,成为干部队伍中的落后人员。自己有多大还款能力,应该心知肚明,借钱时就应量体裁衣,而不是仅凭热情冲动,欠下不可能还清的债务,最终成为人人反感的老赖。

诚信不达标,就等于贴上了一张失信“标签”。如果放任这种人在干部队伍中,人民群众肯定不会满意,也不会同意,由此影响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正确认知、形象判断,甚至对干部队伍形成误判,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

虽然失信不犯法,但违背了社会诚信道德,且不说这样的人员是否适合呆在干部队伍,至少,不应该继续担任领导干部。黑龙江将对欠债未还失信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显然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态度,这也是给广大失信干部敲警钟:失信者在机关单位,也将会处处受限,甚至寸步难行。无论是打造诚信机关,还是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老赖必将成为淘汰者,难以在机关单位立足。(本网特约评论员 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