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刘国具油气田开采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06.03 14:1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佳县刘国具油气田开采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进行公参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佳县刘国具油气田开采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

建设地址:陕西省榆林市佳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8.17亩,钻井岩屑1000m3/d,废弃泥浆处理规模2000m3/d,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的设计库容分别为88万m3、150万m3和262万m3,固废填埋场总库容为500万m3;本项目至涉及一期工程,库容为88万m3。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何总

联系电话:131081930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912-388227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示。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下载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