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高效精准 有效化解各类急难
我区将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办事处并定期预拨临时救助资金,使基层在应对贫困人群的突发性和临时性大额支出造成的生活困难时,可以做到救助及时和就地化解;基层权限内不能解决的程度较重的急难事件,可报告区民政局给予最高两万元的专项救助;情况复杂经区民政局单方救助仍然不能彻底解决困难的,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慈善公益组织,形成合力进行综合救助,确保困难解决到位,不让扶贫效果因为意外支出而打折扣。2016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13022人次1282.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41人次992.8万元(一般贫困户1121人次110.95万元),99%由乡镇在审批权限内直接实施。鱼河镇一般贫困对象马军卫因心脏瓣膜手术花费10.5万元,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5.9万元,民政医疗救助2.52万元,其个人负担为1.08万元仍然偏重,区民政局再次给予6000元专项临时救助,进一步降低其医疗负担,确保该家庭通过产业扶持如期脱贫。小壕兔乡低保对象李某16年前以孙女名义收养的弃婴李朵的前年因脊髓炎瘫痪在床,区民政局在2016年7月份查灾发现后,召集并协同各部门制定救助方案,其康复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救助和残联康复项目解决,日常营养餐制作配送、心理疏导抚慰和学业辅导通过慈善基金和微尘社会公益组织完成,扶贫部门通过加大对李某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加其收入,目前李朵康复治疗情况良好,有望在春节前借助辅助器具重新站立行走。
产业扶持全员覆盖 低保家庭减退帮扶
我区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对有生产劳动能力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每户扶贫资金不低于5000元,2016年共扶持2190户,占建档立卡总户数58.2%。其中一般贫困对象1054户、农村低保对象1082户、农村五保对象54户(近亲属代养代管),低保和五保对象扶持总数超过了一般贫困户。此外在移民搬迁、就业安置、教育扶持等方面对低保、五保中孤残儿童、学生、大中专毕业待业青年给予重点扶持。低保家庭因产业扶持造成收入增加超过低保标准的实行渐退帮扶,按原标准继续发放低保金12个月,家庭成员中有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在此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有其余残疾成员的再延长3个月,以巩固扶贫措施带来的“造血”效果。
兜底保障拓展提升 城乡并轨全面小康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各项救助扶持措施的无差别实施,2016年12月中旬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结果显示,全区动态调整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554户690人,以五保对象为主,绝大部分农村低保和一般贫困户实现了精准脱贫。2017年起对已脱贫的原贫困人口救助政策和扶贫措施依然不变,符合条件的一般贫困户将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已脱贫的低保对象实施减退帮扶继续保障。为进一步拓展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和提升保障水平,实现2018年所有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不低于6000元的全面小康标准,2016年11月榆阳区启动了城乡低保一体化前期调研工作,由民政、财政、统计和扶贫等部门抽调人员共同完成了9个村1401户入户抽样调查,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分析、资金测算和方案制定。2017年起,将逐步在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两线合一”,达到6000元标准,低保不再区分城乡,长期在城区居住生活的原农村困难家庭,可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不再进行农村低保分档分段补差,全面按照核定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按月补助,彻底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中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确保2018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