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36,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6,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共计271天。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₃)是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全市PM10平均浓度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
2018年以来,全市从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出发,通过实施一系列重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共计淘汰落后产能27.8万吨,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443户,核发排污许可证170家。改造燃煤锅炉超低排放37台。督促12家煤化工行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督促16家石化、煤化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污染源治理工作,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8万余吨。治理有机废气350家汽修企业,回收改造318家加油站油气,完成清洁替代电量8.81亿千瓦时,淘汰老旧车3792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坚决打赢榆林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李生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