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崔春月)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5月28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展开车辆不系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纠违行动,确保“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行动中,城区二中队民警在指导员贾喜琴的带领下,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采取宣传与整治并举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逐一检查,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现场强制挂牌。对“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雨棚、遮阳伞进行了拆除;对持有小车驾驶证骑乘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的进行了处罚;达到执法处罚和警示教育并进的良好效果,告诫广大驾乘朋友为了自身与他人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不要在电动车加装雨棚、遮阳伞,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将逐步加大“一盔一带”宣传力度,让市民尽早适应“一盔一带”工作推进过程,自我提高安全认识,主动配合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全面夯实出门驾乘车辆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头盔的良好习惯,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风险、减轻事故后果。
靖边交警提醒:从6月1日起,靖边交警将严厉查处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自行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带安全头盔、不按信号灯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从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现“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