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9月11日公开《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组意见);《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气、噪声及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组意见)。
我单位(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承诺对公示内容和公示时间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附件:
《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组意见);
《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气、噪声及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组意见);
建设单位:榆林鱼砼林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