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某小区停止收公摊水电费用】公摊水电费,垃圾费,车位费下调80元/月,你支持物业这样的做法吗?

物业收取公摊电费的依据是什么?该不该收?
每个有物业的小区都需要交物业费,物业费包括有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一般来说,业主是不需要额外交公摊电费的,如果物业收取了这部分费用,可以详细查看物业费的构成,如果其中包含有公共区域水电费用,那么物业另外收取就属于重复的不合理收费,业主可以拒绝并投诉,如果物业费中明确表示不含有此项收费,物业公司可以收取,但物业需要每个月公开公共区域水电费用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