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神木交警一中队值班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中查获1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晚21时许,郭某某驾驶机动车“陕K*****”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神木市,见到前方交警例行检查,郭某某准备变道离开,民警在其准备变道离开前迅速将车辆拦截,并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面对交警检查,驾驶员郭某某眼神闪烁,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现场对驾驶员郭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浓度83mg/100ml。
随后民警将郭某某带回执法办公区,再次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郭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
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面向的是我们每一个
道路交通参与者
无论男性驾驶人
还是女性驾驶人
都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做一名遵法守规的驾驶员
神木交警提醒:
法律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怀有侥幸心理知法犯法的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神木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人实行“零容忍”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接手的每一起酒驾案件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坚决做到快速固定证据、快速录入系统、快速办结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公正性,震慑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规范路面秩序,全力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