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一敬老院一老人被打后身亡,3名护工因虐待被看护人罪获刑

2021-03-12 21:01 来源:华商报 作者:祁铭

对于入住敬老院的老人来说,这里可能是他们人生最后的归宿,吃穿有人管,生病有人看,是一个可以颐养天年的家。然而对于佳县王家砭敬老院老人朱某来说,等来的不是护理人员的温情陪伴,而是暴力殴打引发疾病后身亡。

2020年6月27日17时许,朱某和同住敬老院的院民高某在院子里发生争执,被护工负责人赵某鹏及护工赵某锋、袁某益制止。随后赵某鹏、袁某益、赵某锋三人在王家砭敬老院207宿舍商议要教训一下朱某,便于日后管理。

之后三人分别从宿舍、卫生间及活动室找来木棍,来到203房间在朱某的双腿、臀部等部位实施殴打。殴打过程中,因赵某峰额头被划破,三人遂停止殴打回到207宿舍。后因朱某在宿舍大声辱骂,赵某鹏和袁某益便再次回到203室殴打朱某。

次日朱某来到院内的优抚医院住院治疗,一直住至7月16日出院。期间朱某于7月13日给其侄子朱某乙打电话称被敬老院护工殴打,让来看望他。

7月18日9时许朱某乙兄弟三人来到王家砭敬老院看望朱某甲。在203房间内,朱某告诉三人他于6月27日晚被袁某益、赵某鹏、赵某锋三人多次殴打,并脱下衣服给侄子看了伤情。大约一小时后,护工送来稀饭,朱某喝了一口,自称想呕吐,其侄子朱某丙扶其去203室内的卫生间,朱某呕吐了一口后就跌倒在地,几人将其扶到床上,随后朱某停止了呼吸。

当日,朱某家属向佳县公安局报了案,佳县公安局于次日立案侦查。警方调查发现,相关人员表示,赵某鹏负责管理护工人员,平常不服从管理的院民,会手持小木棍吓唬、罚款。据马某证实,朱某于2018年入住王家砭敬老院,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双下肢发肿。2020年6月25日住院时身体上有多处外伤。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朱某系心肌病急性发作而死亡,其生前所受外伤为死亡的诱发因素,建议外伤对死亡的参与度为10%-20%左右。2020年9月24日三人与朱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三人一次性补偿朱某家属15万元,朱某家属对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公检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对三人的刑事处罚。

佳县法院认为,三人身为敬老院的护工人员,违反看护职责,殴打被监护、看护的人,造成朱某死亡,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应予惩罚。判决赵某鹏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袁某益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赵某峰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华商报记者祁铭)

    版权声明:

    来源为“在榆林网”均为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内容有误,或对版权等其它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