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一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首饰并支付小孩抚养费

2021.04.03 12:18 在榆林网 绥德法院

近日,绥德一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首饰经并支付小孩抚养费。经过绥德法院执行干警数次悉心调解,多年的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于同年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婚后育有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申请人王某将被执行人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绥德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同意离婚、要求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首饰钱并支付小孩抚养费。

绥德一男子将妻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首饰并支付小孩抚养费

由于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线上线下调查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王某某再婚后又育有一子处于哺乳期,暂不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申请人同意依法将案件终结执行程序。

2021年2月,申请人向绥德法院执行局递交了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经查控仍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被执行人在接收到冻结信息后主动到法院执行局了解案件情况。

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经济情况有所好转,只是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在数日内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告知其若继续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终于在态度上有所转变,愿意回去后积极筹款,履行还款义务。但提出家中确实经济困难,希望申请人能同意减少案款。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想法告诉了申请人,申请人不同意,也不愿意与被执行人协商,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3月22日,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申请人也多方打听了解到,如若将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可能对俩人共同生育的小孩也有影响。终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3日内悉数将案款履行完毕。

来源:绥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