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37储气库扩大注采试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况
项目名称:榆37储气库扩大注采试验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建设规模:注气规模250×104m3/d、采气规模200×104m3/d;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榆林南区储气库集注试验站建设工程环评报告表于2011年11月8日取得原榆林市环保局批复文件(榆政环发[2011]280号),2013年8月15日取得原榆林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件(榆政环发[2013]179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的网路获取方式及途径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询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内
(2)查询方式:现场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319662533
邮箱:lfeng7_cq@petrochina.com.cn
评价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雷工
联系方式:029-89102857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2日。
附件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Flx1QjS0z1luyQvcE1OTg 提取码: q2bu
附件2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