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2.02.09 11:44 在榆林网 ZaiYuLin.Com

在榆林网讯:为切实加强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减少城区环境污染、噪音污染。自《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以来,绥德县公安局通过各种渠道反复、大力宣传,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禁止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城市管理局开展全覆盖的宣传和巡查,共出动警力160余人次,警车40余台次。并由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在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强居民区、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派出所在辖区重点部位、小区、单位悬挂禁燃横幅45条,张贴通告200余份,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个别居民心存侥幸,因自己的“任性”,违规放烟花爆竹被查处。春节期间总共查处违规放烟花爆竹7起,收缴各类零散烟花爆竹5组件,其中治安处罚4人,批评教育3人。

警示案例: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6日19时,马某为庆祝过“小年”,明知政府有禁令仍心存侥幸,在绥德县名州镇团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案安全管理条例》,城关派出所依法对马某做出行政处罚。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6日19时,田某为庆祝过“小年”,明知政府有禁令仍心存侥幸,在绥德县名州镇城东壹号小区门口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案安全管理条例》,辛店派出所依法对田某做出行政处罚。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6日20时,刘某为哄孩子开心,明知政府有禁令仍心存侥幸,在绥德县名州镇疾控中心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案安全管理条例》,治安大队依法对马某做出行政处罚。

春节期间,绥德县公安局查处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6日21时,郝某为哄孩子开心,让孩子看烟花,在绥德县名州镇城东大桥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案安全管理条例》,治安大队依法对郝某做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