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春季防火倡议书

2022.03.26 10:59 在榆林网 ZaiYuLin.Com

春季干旱、少雨,又是人们户外活动增多的季节,野外用火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做好我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榆林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野外用火、放鞭炮等陋习,树立防火观念,增加环保意识,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加强宣传 传递新风

广大市民要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自我约束 减少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沉着应对 科学处置

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时,要进行劝诫,要做监督者,不做旁观者。如果发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应当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未经过培训人员及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为建设平安榆林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榆林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