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区域) 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2023-03-13 18:49 在榆林网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我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区域) 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区域) 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靖边县和定边县,新建产能共计10.43万吨。工程地面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油水井188口,其中油井124口,水井64口,新建标准化井场39座,现有井场内加密开发37座;改建油一联、油二联、油三转、油四转和盘五转等站场工程,以及集输管线、道路、供电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东郊石油基地

联系人:辛工

联系电话:0951-6955133

电子邮件:12051061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10层1单元110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10562398

联系邮箱:xdhp2010@163.com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因子、评价等级和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导则要求,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和范围;

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环境现状监测等方法,调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点、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3、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产、排污情况,提出消除和减轻不利于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评价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4、公众意见调查:在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报告书;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5、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6、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录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网站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即日起,公众、相关单位可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特此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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