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守牢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2023.03.24 13:12 榆林日报

近年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耕地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夯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在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方面,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带图斑下达,并全面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牌。健全完善“田长制”,组建“田长制”办公室,明晰和落实各级田长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奖励激励机制,推动“田长制”实质性运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禁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控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确需占用、转用的必须落实“两平衡”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将耕地占补平衡和产能提升项目的立项权收归市级;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边、靖边、横山、府谷将于4月底前完成残次林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林草植被恢复任务。

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闲置土地,强化节约集约刚性约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榆林市落实最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十条措施》《榆林市严管严控防止违法用地十五条措施》,严格用地定额审查,严控工业项目改变用途,严查工业项目容积率不达标问题。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工业用地供应前要制定项目亩均投资、产值、税收、能耗、排放等控制性指标,连同规划条件一并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2023年起全市新增工业用地一律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应。同时探索多元供地方式,引导和推动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先租后让转变;完成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验收备案和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

担负起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履行生态建设职能,切实担负起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该局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推填土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建设项目涉及推填土的都要按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从制度上防范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注重项目入口把关,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工程设计方案中,对有可能影响山形地势、地表径流、林草植被的,应专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记者 马露露 任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