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采油厂2023年郝171、茂10等区块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况
项目名称:第六采油厂2023年郝171、茂10等区块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滚动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榆林市定边县;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
建设规模:产能8.0×104t;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第六采油厂郝171、茂10等区块位于榆林市定边县境内,第六采油厂从2005年、2009年、2012年、2016年、2021年及2022年先后开展了产能建设项目环评,已实施工程陆续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实际运行中,建设单位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伴生气为燃料、油田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固废按性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的网路获取方式及途径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询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
(2)查询方式:现场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
联系人:洪科长
联系电话:15929024093
邮箱:28692491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闫塘村第六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评价单位:陕西博厚建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9-81776370
邮箱:332328653@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时间与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
附件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ZyzwwjhSnr_BKiI-HjtOg 提取码: nvzx
附件2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