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榆林网讯:8月22日,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劲带领调研组到榆阳区就《榆林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榆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宏、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副局长杜树清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曹家滩煤矿、金鸡滩煤矿,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形式,对榆阳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榆阳区委常委、副区长白琛东关于全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汇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区能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曹家滩煤矿、金鸡滩煤矿、神树畔煤矿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调研组对我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米劲指出,榆阳区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动了脑筋、花了功夫,不管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煤矿企业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无论是治沙还是治水都有举措、有措施,敢于先行示范,敢于综合治理,治理效果很明显。榆阳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矿山修复治理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以及遇到的问题、瓶颈,为我们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范本,是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沟通交流,使《榆林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更加接地气,切切实实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马志宏希望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以此次市上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资源开发政策;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充分认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生态工程和社会工程,要尊重自然规律,科学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投资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示范,探索建立完善的修复治理长效机制。按照现已形成的“榆阳模式”在加快治理的同时,还要积极寻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超前治理模式。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责任,认真履行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矿山生态修复全覆盖。要全面巩固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成效,齐抓共管,努力破解治理区域林地、草地、耕地交错、碎片化分布导致治理效果不集中等问题,使我区的修复治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共赢目标。(李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