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子洲气田开发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榆林市公共媒体网站“在榆林网”( https://www.zaiyulin.com),在相关链接浏览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到第二采气厂产建项目组办公场所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涉及榆林市子洲县电市镇、马蹄沟镇、苗家坪镇、三川口镇、双湖峪街道,米脂县杜家石沟镇、郭兴庄镇、龙镇、十里铺乡、银州街道,绥德县石家湾镇、四十铺镇,横山区党岔镇、武镇等乡镇,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上述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项目环境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29-8650201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8
电子邮箱:28971175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浏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