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2024.04.29 16:09 在榆林网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录榆林市公共媒体网站“在榆林网”(https://www.zaiyulin.com)浏览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到建设单位办公场所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开发范围涉及榆林市靖边县杨米涧镇、周河镇、王则渠镇、天赐湾镇等乡镇,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上述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项目环境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内容、格式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邮寄纸质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庆路南20号

联系人:代主任

联系电话:029-86502857

评价单位: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38号

联系人:姜 工

联系电话:029-87821768

邮箱:xazdhjkj@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附件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浏览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