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公安局查获非法收购废旧蓄电池案

2024.08.05 17:11 榆林日报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子洲县公安局治安、环食药大队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查获一起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案,现场查获5363.4公斤。

经询问,霍某某对自己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购、运输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行为供认不讳。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过程须符合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同时,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取得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无证经营。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子洲公安依法给予霍某某行政处罚,相关废旧蓄电池依法予以扣押并移交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依法处置。(通讯员 张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