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陕西环保宏润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杂盐及浓盐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8sBrzv12jnFE9rNDDz5QQ?pwd=swcq 提取码: swcq 下载报告或通过邮箱及电话联系来获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靖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靖边县国营柳树湾林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同时也欢迎评价范围外公众反馈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评结论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以下链接中的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Crpj4t0VQJTh3OUGJx0Qg?pwd=pi5d 提取码: pi5d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意见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陕西环保宏润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泽
联系电话:1347415484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首次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