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府谷县孤山川国控断面上游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项目环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府谷县孤山川国控断面上游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府谷县孤山镇油房塔(野芦沟入孤山川河)至府谷镇华龙桥(鸿邦景园)段孤山川沿岸
建设内容:建设生态塘、生态沟渠、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链接中的附件获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https://pan.baidu.com/s/1-Ma3yC-fIY6l6mQJTMR4QQ 提取码: nwsb
若需查阅纸质报告,请至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办公室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联系方式:王主任0912-871310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