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型炭质共伴生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榆林市佳县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沥青焦为原料,采用72罐煅烧炉煅烧工艺生产新型环保碳材料。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产能10万吨/年。二期产能10万吨/年,项目总产能为2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dK0Ojo8PHPD4dBCGpWgjw?pwd=da4m
提取码: da4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意见、建议或疑问,想了解项目环评方面更详细的信息,可在公示期内到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查阅项目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陕西川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佳县分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白桦林间3号楼1单元2401室
联系人:乔海军 联系方式:13289472687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69121226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geuFbjW73d-3_8zsN-1eQ?pwd=p5bb
提取码:p5b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6日
陕西川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佳县分公司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