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将深化农村改革贯穿其中,提出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与此同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
金融业要因地制宜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于创新要素集聚的城市地区,重点是完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人才,突破良种化、机械化、智能化等领域的“卡脖子”技术。对于创新技术应用的农村地区,重点是支持农业科技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完善对相关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等主体的金融服务,使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金融业要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多元化服务。银行业要加大对重大农业科研平台、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等创新活动,以及农业科技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知识产权融资、高端农机具抵押融资等业务。保险业要积极研发覆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环节的风险保障产品。资本市场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领军企业的培育辅导与上市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主责主业,积极发挥为科创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融资增信的政策功能作用。融资租赁、信托等行业要依据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探索有效的支持方式。
金融业要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多层次服务。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要发挥资源和科技优势,细化优化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的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内部机制,加大对农业新质生产力领域资金、人才等资源的配置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依据自身职责定位,聚焦商业性金融机构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强化农业基础设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领域资源保障,弥补市场缺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当地定位,发挥地缘和决策灵活优势,聚焦支农支小,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作者:吴堡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