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白界镇苏庄则定点屠宰厂迁址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白界镇苏庄则定点屠宰厂迁址项目
建设地点:榆林市横山区横山新区园区二路东侧,纬支三路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6亩,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屠宰厂包括验收间、待宰间、隔离间、无害化处理间、急宰间、屠宰加工综合车间、冷库、发货间、检疫室、检验间、宿舍办公楼、水泵房、配电室、锅炉房、门房、厕所、维修间、冷库机房、化验室、驻场官方兽医办公室、污水处理中心,配套其他附属设施。年屠宰生猪20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横山县白界镇苏庄则屠宰厂
联系方式:周总 155091254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陕西中环众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大道中海紫御华府
联系方式:张工15339075006 邮箱:40857708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横山县白界镇苏庄则屠宰厂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