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要求,我公司于2025年6月开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等情况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2012年2月29日;
(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1日;
(3)《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 )151号),2005年12月13日;
(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 )60号),2008年7月1日;
(5)《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环办科财(2020)27号),2020年10月15日;
(6)《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7)《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陕环科财函〔2025〕42号),2025年5月19日;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21646440
法定代表人:张世华
地理位置: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张家沟村
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产品产量:90万吨煤
3.2能源消耗情况
年消耗柴油181.21t/a,电1363.04万kwh/a。
3.3污染物排放情况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不设置锅炉,采暖由市政供热统一提供,在工业场地设换热站1座,热媒为85/55°C高温热水,可满足项目用热需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2022年6月10日,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形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6100005521646440002W,有效期2022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
3.4污染物排放情况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逸散的颗粒物,产生量少;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5企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表1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废物名称 | 废物来源 | 废物形态 | 2024年产生量(t) | 废物处置 |
| 危险废物 | HW08 900-217-08 | 废油脂 | 设备维护、检修 | 液态、半固态 | 3.17 | 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 (同上) | HW08 900-249-08 | 废油桶 | 设备维护、检修 | 固态 | 0.52 | 神木市拓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
| 一般固废 | 060-001-S04 |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 | 水处理 | 固态 | 45 | 外售 |
| 生活垃圾 | / | 生活垃圾 | 人员生活产生的垃圾 | 固态 | 91.4 | 在各场地设置了若干垃圾收集箱,委托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安吉泰物业有限公司定期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 |
3.6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022年8月5日,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修订完成了《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81-2022-120-L。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