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经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经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