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神木气田佳县区块南区开发先导试验开发方案(地面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神木气田佳县区块南区开发先导试验开发方案(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境内。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神木气田佳县区块南区现有2个天然气平台(佳24-3平台和佳23-2平台)上开展除砂工艺试验、中低压集气试验,并在各平台做好资料收集和跟踪分析,形成适合天然气地面建设的集输工艺。新建采气管线2条,分别为佳23-2平台至佳24-3平台采气管道长8.3km,佳24-3平台至印斗集气站采气管线长4.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 1593057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18791924495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政编码:719400 传真:/ 电子邮箱:118454123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