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要求,2025年9月开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等情况向公众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2012年2月29日;
(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1日;
(3)《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8号),2019年8月28日;
(4)《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制定技术导则》,原国家环保部(HJ 469-2009),2009年7月1日;
(5)《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办科财〔2024〕455号),2024年12月10日;
(6)《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环办科财〔2020〕27号),2020年10月15日;
(7)《关于公布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环科财函〔2025〕42号),2025年5月13日。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67136590B
法人代表:李虎
地理位置: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镇炭窑梁村
所属行业:煤炭开采
生产能力:60万吨/年原煤。
3.2 能源消耗情况
2025年消耗柴油406.56t、电1251.03万度、水8.17万m3;
3.3 排污许可证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1610000567136590B002X,登记了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4日-2031年1月3日。
3.4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福庆煤矿不建设地面生产系统,井下原煤直接交由如雨实业洗煤厂洗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
2、废水。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杂用水、井下生产洒水,部分供给如雨实业洗煤厂用于煤炭洗选补水,剩余排入黄太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绿化洒水、场地和道路降尘洒水等,剩余部分供给如雨实业洗煤厂用于生产和储煤系统洒水,冬季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井下洒水、如雨洗煤厂用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供厂区绿化、洒水使用,沉淀物定期清掏。
3.5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表2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 序号 | 固废种类 | 固废性质 | 治理措施及去向 |
| 1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生活办公区和生产区均设有垃圾桶等收集装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 2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一般固体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 3 |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 | 一般固废 | 外售 |
| 4 | 车辆冲洗煤泥 | 一般固废 | 外售 |
| 5 | 煤矸石 | 一般固体 | 1、生产期掘进矸石直接回填至废弃巷道内,不出井。 2、地面不设煤炭生产系统,直接交由工艺场地内的如雨实业洗煤厂洗选和储运,煤矸石、煤泥由如雨洗煤厂处理。 |
| 6 | 废矿物油、废油桶 | 危险废物 |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7 | 废铅蓄电池 | 危险废物 | 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3.6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022年11月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修订完成《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1月27日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已备案,备案编号:610882-2022-058-L。
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