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不是“筐”,职责边界需明晰

2025-10-14 21:12 来源:在榆林网 作者:刘鹏

属地管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原则,本应如精密齿轮般推动治理体系高效运转,却在实践中异化为“属地兜底”的怪圈。从乡镇、社区工作者被迫扮演“消防员”“统计员”“食品安全员”等数十个角色,到学生假期溺水追究老师和学校领导责任,属地管理的职责边界被不断突破,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权责失衡的深层矛盾。这种异化不仅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更严重影响了治理效能。

属地管理的滥用,本质是上级部门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基层,形成“责任下移、权力上收”的畸形生态。在压力型体制下,部分职能部门将“属地管理”异化为责任转嫁的“挡箭牌”,通过任务下压等方式,将本应由专业部门承担的监管责任转嫁给基层政府,这种“责任下移而权力未授”的治理模式,导致基层陷入“有责无权”的制度性困境,一方面,基层被赋予“兜底责任”,需对辖区内所有事务负总责;另一方面,其执法权、资源调配权等关键权力仍掌握在上级部门手中,同时基层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形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治理难题。更严重的是,问责机制不断泛化,基层干部往往因“属地责任”被“一票否决”,而职能部门却因“垂直管理”免于追责,这种权责倒挂严重挫伤了基层治理积极性。

权责失衡的直接后果,使得基层减负陷入困局,某街道办统计显示,其承担的属地管理事项多达137项,涵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20余个领域,但编制仅32人,平均每人需对接4个上级部门。这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治理结构,迫使基层不得不通过“运动式执行”应付考核,催生出“台账治理”“材料迎检”等形式主义顽疾。

破局之道在于构建“权责对等、条块协同”的现代治理体系。首先需通过立法明确属地管理的职责边界,制定“负面清单”与“权力清单”,划清基层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权责界限,杜绝“属地管理”成为责任转嫁的“筐”。其次要完善资源匹配机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确保基层承担属地责任时获得相应的财政、人事、执法等资源支持,避免“责任下压、资源上浮”的失衡现象。此外,还需优化问责机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差异化问责体系,对职能部门与基层政府实行分类考核,防止“属地连带”导致的问责泛化。更根本的是,要推动治理理念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减少对属地责任的过度依赖,实现治理效能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作者:刘鹏(府谷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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