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榆林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工作会议

2025-12-30 11:18 榆林日报

12月29日,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榆林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总结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年来的实践与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及“十五五”时期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国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杉,副市长张保航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明伟、冯光宏、贺耀东和秘书长杨啸中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劲主持。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十年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区人大常委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作交流发言。

王国忠在讲话中指出,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紧扣“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4部、法规性决定2部,政府规章5部,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较多、特色鲜明、机制灵活、效果显著的特点,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质量优先、协同发力等宝贵经验。

王国忠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责任重大,是推进治理现代化、完善法律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全市中心大局,在助推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强市等重点领域强化立法供给。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切实发挥政府依托作用,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科学谋划实施好“十五五”时期立法任务,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榆林高质量发展。

谢杉代表市委充分肯定了十年立法工作成效。她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牢立法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产业创新、基层治理、生态屏障、文旅融合、城市升级等重点领域开展高质量立法;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格局,夯实立法基础,凝聚工作合力,以良法善治护航榆林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张保航代表市政府表示,十年来,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政府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力量薄弱、联动不畅等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快年度立法计划落实,提前谋划“十五五”立法规划,把握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关键环节,善于学习、实践与借力,并做好执法普法“后半篇文章”,为榆林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各委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等参加会议。(记者 高苗 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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