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权力的边界,更是行为的准绳。新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到新高度,这不仅是对制度的完善,更是对每一位行使公权力者的深刻考验。
对党员干部而言,法治素养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而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年轻干部尤其要警惕将法律视为束缚的错误观念。真正成熟的法治思维,是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融入日常决策,让权力运行始终在阳光下。
法治更是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的核心保障。干部每一次依法办事,都在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任何权力任性、执法不公,都会动摇发展的根基。年轻干部作为事业接班人,其法治意识直接关系到治理现代化的质量。
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终身课题。这需要持续学习,更需要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每一位干部都应成为法治的践行者,以自身行动引领社会风尚。
法治兴则国运昌。以法治护航征程,用规则守护初心,这是我们这一代干部不容推卸的使命。(贺梦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