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有凯 张刚剑 刘新国 刘鑫全 杨汉元
近年来,榆林高度重视高中教育,持续加大投入,但仍面临布局不均、质效不优、机制不活、产出不强等困境。根据学龄人口预测,2029年榆林普通高中在校生将达到峰值,预计学位短缺4万个,县域高中约80%的校舍及设施难以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一本上线率较周边一些地市较低,全市近三年考入清华、北大的考生仅2人,高考“全域不优、拔尖乏力”局面与经济强市地位极不匹配;城区与县城、南部与北部差距悬殊,导致部分县域高中陷入“生源流失—质量下滑—声誉受损—生源再流失”的恶性循环;干部人事、薪酬分配、学校管理体制等关键领域改革滞后,部分学校管理松散、高考研究与备考专项指导缺位。办好办优高中教育已是民心所向、迫在眉睫。
发展目标
三年目标:榆林中学、榆林一中、神木中学等省级示范高中,在顶尖高校录取上实现实质性突破;省级示范高中及省级标准化高中,在“双一流”高校录取上有所提升;其他普通高中本科上线人数有明显增加。
五年目标:省级示范高中校校有清北录取,其中榆林中学、榆林一中、神木中学等学校顶尖高校录取人数显著增加;省级标准化高中在顶尖高校录取上有突破,“双一流”高校录取率在三年目标基础上再提升;其他普通高中本科升学率显著提高;每所学校至少形成1—2个特色办学方向(如艺体特长、科技实践、人文素养等),“一校一品”发展格局基本成形。
措施建议
改革招生分配机制,促进生源均衡流动。要改变当前“厚市薄县”和“把优质生源集中到个别名校”的局面,下大力气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全面推行“指标到校”政策,市级优质高中将不低于6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县(市、区)初中,分配指标适度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严禁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和“掐尖”招生;在生源流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所有市级高中均实施划片属地招生制度,任何学校不再享有面向全市招生的特殊政策;建立“就近入学、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招生机制,从根本上破解“名校挤破头、县中没生源”的失衡局面;成立市级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行招生政策、计划、结果“三公开”,建立违规招生查处机制,将县(市、区)中生源巩固率纳入县(市、区)教育考核,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本土学子留校就读。
激活人事薪酬机制,焕发教育发展活力。建立全市高中校长“一盘棋”管理机制,打破市县(市、区)域壁垒,统筹全市高中校长的选拔任用,系统建设“榆林市高中校长人才库”;在学校班子组建、教学管理与教师聘任等方面予以充分授权,切实保障校长权责统一,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全面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教师薪酬改革,充分激发校长办学热情与教师教书育人活力,落实优绩优酬导向。
优化高中管理机制,激发教育内生动力。将全市高中教育的规划布局、分类定位,以及办学管理、考核评价等行政管理职责,统一纳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依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基础和发展潜力,将其划分为优质示范型、特色发展型、基础提升型三类,建立差异化发展目标与质量考核体系;基础提升型高中以提升常规育人质量为核心任务,特色发展型高中立足县域产业实际,重点发展艺体、科技、人文等特色学科,形成“分类清晰、特色鲜明、协同共进”的高中教育发展格局;明确市级教研部门作为全市高中教学业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标准制定、考试组织、质量监管等核心职责;扩大市级教研部门编制规模,重点补充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确保每门学科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研员,并创新组建“银龄专家团队”,聘请退休名师、学科带头人充实到教研团队中,定期深入县域高中开展教学指导;建设榆林高中市级教学管理数字化平台,打通课程设置、教学进度跟踪、考试考核组织、评比奖励落实、教师培训管理等全流程数据壁垒,实现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学生成长动态追踪、教学管理智能高效;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高中教育质量动态监测”模块,定期生成质量分析报告,并配套“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形成“数据联通—资源共享—动态监测—分析反馈—整改优化”的闭环管理;市级教研机构围绕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改革导向,组建全市高考研究专班,统筹开展命题分析、学情诊断、备考策略研讨等专项工作,建立“命题研究—教学改进—测评反馈—策略优化”的闭环研究机制。
创新多元评价机制,引导学校特色发展。针对三类高中设置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实行“一校一评、分类激励”,由市级统一组织考核评价;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个人与集体捆绑考核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升、绩效直接挂钩;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资源配置、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完善教育保障机制,筑牢持续发展根基。设立市级“县中振兴”专项资金,每年按不低于地方财政教育经费的10%列入预算,重点支持县(市、区)中学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建立专项人才引进机制,适度放宽县(市、区)中学教师招聘条件,采取“定向培养”“校园招聘”“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同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市、区)中学教师培训;对在农村、偏远县(市、区)中学任教的教师发放生活与交通补助,建立县(市、区)中学教师住房保障机制,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中向县(市、区)中学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