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万吨/年炭渣增值化处理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2026-01-13 10:56 来源:在榆林网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万吨/年炭渣增值化处理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现有碳渣浮选线的基础上新增火法工序与湿法工序,将电解铝阳极炭渣转化为满足公司电解铝需求的再生冰晶石与氟化铝材料,实现氟资源的回收利用,同时副产出碳酸锂、元明粉产品,进行外售。

1.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共有十个排气筒,通过除尘等处理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以厂界线为起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最大占标率为5#排气筒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329µg/m3,对应占标率为1.65%;出现在下风向358m处。

无组织排放的最大占标率为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1.27µg/m3,占标率6.37%,出现在下风向600m处。说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防护距离。

计算结果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对于超出厂界外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根据计算,项目周边无超标点,故本项目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于地表水体,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电解铝碳渣回收工段沿用现有设备无新增设备,通过调整设备运行时间达到运行要求,故本次评价重点考虑项目新增炭渣增值化处理工段的新增设备,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评价将所有高噪声设备按车间整体进行叠加并等效为面声源。利用噪声预测模式和方法,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经预测,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炭渣增值化处理过程对生产过程中的颗粒物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其中脱钠煅烧后球磨系统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即为后续湿法工段原料,冲洗废水沉渣与冲洗废水一同进入现有浮选工段回用,评价不做为固体废物。

火法车间混料、破碎、粉磨等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脱碳煅烧工段。

湿法车间氟化铝、硫酸钠、碳酸锂产品烘干包装粉尘除尘收集尘,均进入各自包装系统作为产品外售。

湿法车间除杂产生氟铝渣,废渣烘干包装粉尘除尘收集尘,回用于电解槽。

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膜产生量,全部由厂家进行回收。

项目所有固废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较小,在采取如上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应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榆林市榆阳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衔接与分级影响措施。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3.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单位名称: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振潼 13468893827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循环经济产业园

评价单位名称:陕西众泰宏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17778958211

邮箱:147246786@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北岳庙村公园路90号

附件:1万吨-年炭渣增值化处理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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