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子洲县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
二、两种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此前未在“中国社会工作网”注册过的新持证伙伴,需完成初始信息备案,确立职业登记身份;
再登记:证书登记有效期快到的伙伴,务必通过再登记延续有效期。
注意: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三、登记流程+材料清单
1、登录平台。直接访问官方登记页面:
https://shgz.mca.gov.cn/SWMS/LEAP/swmss/index.html#/web
2、操作指引。参照附件1,逐项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3、必备材料(提前准备清晰电子版!)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蓝/白底均可);
(4)相关工作证明(在职社工提供单位证明,自由职业者无需额外准备)。
四、其余事项
1、登记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登记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共子洲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