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木市大柳塔镇设置春节前零散“小年货”便民临时摊点的通告

2026-02-01 16:25 来源:大柳塔发布

2026 年春节将至,为便利群众购置年货,规范节日期间经营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营造整洁有序、祥和浓厚的节日氛围,结合大柳塔镇实际情况,现就设置临时 “小年货” 摊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2月2日至2月16日(农历腊月十五至除夕)

二、经营地点

1.大乌唱晚院内

2.大柳塔利民早市

3.李家畔兴民路天隆建安公司商铺前

三、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春联灯笼、干果炒货、蔬菜瓜果、日用小百货、食品类等年货产品。

禁止经营:野生动物、活禽(畜)、宠物、熟食肉类、生冷肉类及烟花爆竹等相关品类。

四、申请方式

1.申请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 —2026 年 2 月 10 日;

2.申请地点:大柳塔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大柳塔交警中队斜对面);

3.联系电话:13809129234(执法队 庞权);

4.所需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柳塔镇临时摊位申请表》1份。

附件:

1.大柳塔镇临时摊位申请表。xlsx

2.大柳塔镇2026年春节临时便民摊位统计表

大柳塔镇2026年春节临时便民摊位统计表

五、经营要求

1.实行 “一户一点” 制度,摊位免费使用,严禁倒卖、转让摊位牟利,原则上仅限流动商贩申请。

2.严格遵守规定时间、地点及区域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时限经营,不得影响群众正常工作休息及交通秩序。

3.严禁占用镇区广场、火车桥洞内外、十字路口、医院周边、前程市场附近等公共区域,禁止在小区内流动经营;违规设摊或不按规定经营的,将依法取缔并处罚。

4.自觉维护摊位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容器,保持场地干净整洁(镇政府将安排专人保洁、维护秩序)。

5.广告宣传需真实合法,严禁发布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商业广告,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扩音器等设备高声叫卖,避免噪音扰民。

6.经营期满后,须按时撤离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逾期未撤离的将依法处置(利民早市除外)。

六、其他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临时摊点设置期间,望广大经营者积极配合管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整洁的节日市场环境。本通告由大柳塔镇综合执法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大柳塔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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