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之纯,首辨公私。当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其核心要义之一,正是引导党员干部以“公、私”二字为根本尺子,时时度量初心、校正行为,确保一切工作实绩都立于为公、为民的坚实基石之上。
政绩观,是权力观、事业观在工作实践中的集中反映。创政绩,究竟为谁而创、创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创政绩?答案就深藏在“公”与“私”的抉择中。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以“公”为出发点,追求的是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增进人民福祉、利于长远发展的实绩。倘若掺杂了私心杂念,追求个人功名、局部利益或眼前光鲜,就容易滑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劳民伤财。因此,学习教育的关键,在于引导干部从思想深处厘清公私界限,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锤炼坚强党性,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在实践中反复淬炼“公”心。这要求我们自觉将工作置于党和人民事业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勇于担当作为,也甘于“前人栽树”。面对发展中的矛盾与个人的得失,要能秉持公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去奋斗。当前的学习教育,正是要通过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宗旨意识,帮助干部有效抵御私欲干扰,确保行动始终沿着“公”的方向前行。
新征程任务艰巨,发展考验复杂。越是如此,越需常用“公私尺”自我检视,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一心为公、务实笃行的自觉。唯有真正廓清公私界限,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过硬成绩,这是党性力量的彰显,也是事业前进的保障。
作者:贺梦梦(榆林市横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