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报警遇“萌禽” 民警接力护生灵

来源:在榆林网
作者:杜江涛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杜江涛)4月17日,靖边县瓦房村上演了温馨一幕。当天,沙石峁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陈某丽报警,称在其车旁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无法正常飞行。接警后,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仔细检查,这只猫头鹰尚为幼鸟,体表并无明显外伤,但精神状态欠佳,显得有些紧张和虚弱。为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安置,并第一时间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站做进一步诊断。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保护站专家全面检查确认,这只幼年猫头鹰身体并无大碍,“病根”其实是受到了惊吓,导致出现应激反应暂时性行动异常。在专业人员的照料下,小家伙很快恢复了活力。考虑到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员与民警已于当日将其带至适宜森林区域成功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如在野外发现受伤、受困或疑似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不要擅自捕捉、饲养、驱赶,共同守护野生动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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