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边县农业农村局定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定边县2026年市级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定政农发〔2026〕60号)文件要求,为重点弥补我县丘陵山区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工作,助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现将丘陵山区小型适用农机具推广补贴相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
2026年市级下达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补贴符合条件的丘陵山区小型适用农机具购置。
二、补贴对象
定边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南部丘陵山区乡镇购机户优先。
三、补贴机具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生产日期最早不超过2025年7月1日,且未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小杂粮播种机。
四、补贴标准
参照国家农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行定额补贴,每台机具补贴2000元(若单台定额补贴超出售价50%,则按售价的50%补贴),每位购机者仅限补贴一台。
五、报名及补贴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购买符合要求的机具,购机时需向产销企业索要全额购机发票,发票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生产企业等信息。提倡通过微信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产销企业对销售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权责统一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提交申请:购机者到定边县农机中心610室(农业大楼6层)填报《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具补贴申请(核实)表》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一卡通账户复印件1份、纸质支付记录。
补贴申请遵循“早来早补,补完为止”的原则。申请本项目补贴的机具,不得同时享受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六、注意事项
购机者需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请购机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机及申请手续,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全的,将无法享受补贴。
如有疑问,可前往定边县农机中心610室(农业大楼6层)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0912-4222285。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