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泰合利华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光电子材料单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6-05-19 15:51 来源:在榆林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泰合利华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光电子材料单体项目

2、建设地点: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明珠大街8号

3、建设内容:利用已建厂房,改造357平方米区域,在五车间1-3轴二层,新建5条专用化学品生产线:R0069、R0108各1吨/年;R0082、R0094各10吨/年;R0104为11吨/年,合计产能33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泰合利华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明珠大街8号

联系人:张朋飞

联系电话:18691992651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九森纪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东药王洞100号1幢4单元40102室

联系人:袁向阳

联系电话:18681911253

邮箱:96409738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的方式填写公众意见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1日。

陕西泰合利华工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版权声明:

    来源为“在榆林网”均为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内容有误,或对版权等其它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