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的成效,往往体现在细微之处。整治基层“微腐败”,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现实需要,也是夯实治理根基的重要一环。
一些问题之所以被称为“微腐败”,就在于其隐蔽性强、易被忽视。有的干部把“顺手带一点”当作人之常情,把“照顾熟人”视为情理之中。看似无伤大雅,实则已经偏离了公权力的运行轨道。个别地方曾出现虚报冒领补贴、违规优亲厚友等情况,金额不大,却直接损害公平。这些问题往往发生在容易忽略的“细环节”,如果不及时纠正,就容易由小及大、由微及显。
基层工作涉及的资金事项多、环节链条长、涉及面广,实践中必须强化规范运行与过程约束。无论是惠农补贴发放,还是集体“三资”管理,都应做到来源清、去向明、过程可追溯,避免出现“糊涂账”。在实际操作中,补贴发放前是否逐户核对到位、台账是否同步更新、公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这些具体环节往往都是问题发生偏差的关键节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权力运行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有人监督,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保公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整治“微腐败”,不能止于事后处置,更要强化制度约束与日常监督。通过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夯实基础防线,须在依托纪检监察监督的同时引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以形成合力,对问题及时纠治、通报曝光,提升制度刚性。且还应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常态化教育强化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并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风险。
干部作风建设见于细微,政府公信力立于点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有效防止腐败滋长,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这一要求为基层“微腐败”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只有把监督嵌入日常、把规范落到细处,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才能让小微权力始终在制度轨道内运行,使每一项权力用在正处,基层治理基础才能更加稳固,群众信任也会在点滴中不断积累,最终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让群众在一件件关乎切身利益的小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收获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杨咏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