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布公告,定于8月下旬召开物业“一费制”听证会,设80名代表及8名旁听席。业主等消费者可于7月22日前现场或邮件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15日在官网公布。监督电话0912-4643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于2026年8月下旬召开靖边县物业一费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关于靖边县物业一费制听证事项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80名听证代表,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一)听证人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5名,由发改局指定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
1.业主代表40名,自主报名或由靖边县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推荐。
2.物业公司代表7名,由靖边县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推荐(从靖边县现有运营的物业公司推荐7名)。
3、相关利益方代表4名,电力局、环卫所、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各推荐1名。
4.县人大代表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5.县政协委员2名,由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6.政府部门代表9名,分别由县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张家畔街道办各推荐1名,住建局3人。
7.法律顾问1名,由司法局推荐。
8.物业协会1人。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8位,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据市民报名情况随机抽取。
(四)听证会记者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名。
三、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公正、公平、如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公布姓名、常住地等);
5.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5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电子邮件以7月22日收到为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直接到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报名(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910室)。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消费者填写《靖边县物业一费制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正反复印件电子邮件发送邮箱(电子邮箱:1012989818@qq.com)。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会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靖边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乔小莲 李红梅 联系电话:0912-4643132
特此公告
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