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 172-10-MH3 等 3 口天然气评价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2026-08-11 09:10 来源:在榆林网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米 172-10-MH3 等 3 口天然气评价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米 172-10-MH3 等 3 口天然气评价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

建设地点: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刘家峁村米 172-10 井场

建设内容:在现有米 172-10井场内新增3口评价井,项目新建米172-10-MH3、米172-10-MH5、米172-10-MH7天然气评价井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公示文件包括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查阅连接如下:

1.验收调查报告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JwIfUv9X4MKuDG8upuTFw 提取码: a96w

2.验收意见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fcOai8EutJda7-6tFvslg 提取码: tb5p

公示时间:2026.08.11-2026.09.8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9-865744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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