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米172-08等4口评价井建设项目(米172-07、米172-0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米172-08等4口评价井建设项目(米172-07、米172-08)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方塌镇马能峁村和曹新庄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评价项目部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米172-07和米172-08等2口天然气评价井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公示文件包括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查阅连接如下:
1.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5d93XX36PU-SI11iLOX1A?pwd=9sc1 提取码: 9sc1
2.验收意见
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emAeBuF12zaKmgyXTjBvQ?pwd=471n 提取码:471n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宋总
联系电话:029-865744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