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在榆林网
作者: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9月3日,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发布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围绕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两大专项征集项目。申报主体须为与区内单位合作的高校或区内注册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有比例要求,10月15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横山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健全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根据全区重点产业链整体布局,编制了2026年度横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围绕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两大专项,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加速“四链融合”,提升产业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形成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在横山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社会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申报;

(二)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与横山区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瓶颈问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的项目,项目研究课题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的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预期成果形式明确,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自筹金额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1:1配套),实际投资金额不足部分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项目承担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自筹比例不限。项目由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且为项目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征信良好;

(五)已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逾期未验收、未结题、未终止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区发改科技局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技项目“黑名单”,3年内取消其申报科技项目资格。

三、立项程序

(一)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结合秦创原政策措施,科学制定横山区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发布申报通知。在横山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项目初审。申报单位将横山区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我局,电子版发送至1206456949@qq.com,我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完成初选。

(四)专家评审。项目初审通过后,按项目类别组织专家评审。

(五)签订合同。专家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予以立项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单位将相关资料于2026年10月15日前送至横山区政府19楼西1906室,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912-7611507

附件:

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x

横山区202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9月3日

    版权声明:

    来源为“在榆林网”均为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作品内容有误,或对版权等其它有异议,请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