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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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强调学在深处、干在实处、抓在关键、严字当头,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能源革命与生态保护,锻造过硬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榆林网讯:11月3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检察长余明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常委会、省检察院党组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11月3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是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持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从严抓实管党治检,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学在深处。抓实党组领学、支部跟学、个人自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检察院、市委要求上来。要干在实处。紧扣市委“12356”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陕甘宁蒙晋交界区域中心城市,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深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护航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抓在关键。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实“三个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分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以严的基调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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