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一桩18年未结的离婚财产官司拷问了谁?

2017.05.31 11:30 网络 佚名

  又一个长达6年的揪心等待

渭南市临渭区:一桩18年未结的离婚财产官司拷问了谁?

自(2010)临民初字第369号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10)临民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又一个长达6年的坚持等待,王亚娟说等来的结果是自己的案子被一次次的“潜规则”!

十几年的坚持,又一个6年的等待,当初王亚娟离婚时才一岁多的女儿如今已经大学二年级了。这19年来,王亚娟女儿从来没见过一次自己的生父,是养父贺汗刚和母亲从小养育了她。当初法庭判给她每月50元,一年600元的抚养费,生父芦增宪至今没兑现过一分钱。

这6年间,王亚娟、贺汗刚做生意攒够一些钱,就奔波在西安、渭南有关职能部门,记不清楚到底跑了多少趟,他们认为这起离婚析产案子6年不予审理终结,存在枉法裁判,他们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说起这十多年的经历,王亚娟情绪十分激动,气愤难抑,痛哭失声。她说(2010)临民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书,她等了6年,是什么样的“重大案件”让临渭区法院从案件中止到判决需要6年?6年的判决结果是什么,是案子判决又回到起点!记者在该份判决书看到:家中所有房屋中后排南边一间房屋归原告芦增宪所有;由原告芦增宪给付被告王亚娟房屋折价款20000元。王亚娟不服该判决,已上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