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委贯通区镇村三级监督职能

2023.02.14 22:57 榆林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并对加强基层治理、健全监督体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战略性安排。

去年以来,榆阳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创新出台《村(社区)特邀监察员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通过聘任特邀监察员的方式,补充镇街监督力量、延伸基层监督触角,有效贯通乡镇(街道)和村居监督链条,填补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空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组、社区延伸,打通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最后一米”,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调研期间,榆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曾接到干部群众反映:村务监督委员会只能对村委会事务进行监督,但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集体“三资”多数转移到合作社来经营管理,失去了有效监督。

为补齐相关工作短板,《制度》规定,特邀监察员监督对象包括本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党员、从事集体经济组织和公益事业管理的人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街道)派驻的驻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本村(社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职能职责上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做到了村组监督全覆盖、无遗漏。

1月17日,榆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分别与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街道纪工委书记、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又因“抹不开面子”等因素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对此,《制度》明确,特邀监察员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聘任,受其领导、对其负责,是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触角延伸。对《制度》明确的7项监督任务,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根据村(社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监督工作清单,制定履职纪实手册,指导特邀监察员“照清单监督”“按手册监督”。同时,《制度》规定,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特邀监察员通过驻点监督、交叉监督、联合监督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另外还完善了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学习培训、考评考核、奖罚激励、履职保障等制度机制,有效推动区、镇、村三级监督贯通联动,提升监督实效。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的背景下,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和资金量大面广,基层近距离监督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我们将紧扣清廉榆阳建设目标,以推行村(社区)特邀监察员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零距离’监督优势,进一步管住‘微官’、规范‘微权’、亮剑‘微腐’,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以有力监督推进基层治理,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榆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