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5-03-11 16:40 在榆林网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气田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榆林市横山区、子洲县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陕295区块部署产能3.0×108m3/a,在现有矿权范围内进行加密部署,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部署采气井73口,回注井2口,涉及井场32座;扩建中-26集气站,并配套建设管线、道路等工程。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第四采油厂陕295区块气田现有工程作业区域位于榆林市横山区、子洲县境内。气田开发环境影响主要来天然气集输过程无组织烃类气体排放,站场加热炉、压缩机等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出水、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固废影响以及事故情况下的环境风险影响等。实际运行中,我单位积极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环保措施,加热炉及压缩机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展,不外排。固废按性质采取可靠措施稳妥处理,制定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29-86502857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9-81543022

电子邮箱:601211614@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公众均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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